沸沸揚揚了近四個月的“博導誘姦門”,終於落下了一聲“響兒”。
  10月13日,《東方衛視》在節目中再度拋出新證據,直指廈門大學博導吳春明“在辦公室拿出避孕套”、“給學生髮曖昧信息”後,廈門大學官方微博於10月14日21:30發佈了《關於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》。
  通報稱,現查明,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,並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。經研究,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、撤銷教師資格處分。
  對於處理結果,舉報者“汀洋”回應媒體說,不滿意。廈門大學應該開除吳春明,“處理結果太溫柔”。在媒體和網友的質疑聲中,廈門大學再次陷入輿論漩渦。
  一波三折的“博導誘姦門”
  幾個月來,民意關切不斷,當事人爆料不斷,而高校及主管部門行動遲緩……
  華聲在線對事件做了簡單梳理。
  2014年6月,網友“汀洋”首次未點名揭露廈大博導性騷擾女學生事件;之後,另一女學生“青春大篷車”發微博聲援,披露了一些細節。
  7月12日,廈門大學作出回應,中止涉事教授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,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,同時陷入為時不短的調查取證階段。
  之後,廈門大學122名歷史系學生向調查組公開支持吳春明的聯名信, 76名廈大學生和校友為校長寄去防範校園性侵聯名信,讓事件一時間撲朔迷離。
  10月13日,《東方衛視》在節目中披露第三個受害者“路法西”,並出示與吳春明的聊天記錄等證據,指認吳春明“性騷擾”。
  隨著越來越多的證據被曝出,事件變得明朗起來。光明網指出,QQ聊天記錄被曝光,吳春明騷擾、性侵女學生的事實已經是證據確鑿、板上釘釘的了。在通話記錄中,吳春明多次使用諸如“現在吻你你不要打我”、“抱一抱是疼疼你呀”、“你越來越甜”、“我不再騷擾你了”等帶有明顯挑逗、暗示色彩的詞語,這不是性騷擾又是什麼?
  教育部“紅七條”與博導誘姦
  “性騷擾”、“誘姦”,讓人不得不與教育部剛剛發佈的規定,禁止高校教師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聯繫起來。
  10月9日,教育部發佈《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》。明確要求“建立健全高校教師違反師德行為懲處機制,划出對高校教師具有警示教育意義的師德禁行行為‘紅七條’及問責機制,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,追究高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。”
  @汀洋對此進行比對,從“紅七條”的規定來看,吳春明至少觸犯了四條禁令。“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”,“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”, 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”,“在招生、考試、學生推優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”。
  針對廈門大學的處理結果,她擔心,不僅保留了吳春明的公職,還保留了他的教授職稱級別,他現在仍可享受廳級待遇,說得通俗點就是吳春明在放5年的帶薪長假,5年後廈大可再聘用他任博導。
  不僅要對涉事教師處理,光明網說,針對教育部的《意見》,對於吳春明騷擾、性侵女學生一事,廈門大學負有連帶責任,校長則是第一責任人。
  誘姦女生僅“一撤了之”?
  通報言辭激烈,處理卻稍顯溫和。網友@閑散一石反問,廈門大學處理“失德”教授有何難言之隱?一個嚴重違反師德的人,一個被公眾指責的人,居然只是開除黨籍、撤銷教師資格。
  新京報在評論文章里建議,個案推動式處理未必能複製,在性騷擾問題上也一樣。對廈大方面來說,重要的不僅是給學生和公眾一個結論,更是必要的機制性反思;而教育部門在立規約禁止性騷擾外,也要多在如何防治上著力。
  網友@宋朝押司提出疑問 ,這樣一個刺激公眾底線的事件,僅有廈門大學幾句聲明。不見福建警方,也不見教育部門介入調查。
  在東方衛視節目現場,針對觀眾對“青春大篷車”與吳春明開房僅僅是“權色交易”的質疑,代理律師李瑩表示,“老師利用學生在升學、深造和圈子裡發展的需求進行威脅、利誘,這背後的實質就是權力控制關係,女方無法反抗。”
  談及在媒體公佈的第三位當事者提供的證據,李瑩說:“如果要說性騷擾,這些證據在法律上是很有力的。”不過,是否有對簿公堂的那一天,李瑩表示,目前“青春大篷車”沒有考慮。“但從公民權利來講,起訴是沒有問題的。”
  新京報新媒體編輯 趙晶磊
  (本文首發新京報新媒體,您可以在微信中搜索公眾號“新京報”,或添加微信號:bjnews_xjb瞭解更多精彩內容)
  編輯:陳思  (原標題:【媒目】廈大博導誘姦女生事件,有無“下回分解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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